依据《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(试行)》,支委会实行集体领导、分工负责。
党支部书记
主持支部全面工作,为党建第一责任人。召集支委会、党员大会,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部署;谋划支部工作,统筹支委分工;抓好组织生活、党员教育管理;做好思想政治与群众工作;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,定期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。
组织员
负责支部组织建设与党员管理。掌握党员信息,做好党小组设置、换届筹备;牵头发展党员各环节培养考察与手续办理;负责党费收缴、党员组织关系转接、党内统计;落实“三会一课”、主题党日,组织做好会议台账、民主评议党员、评优推荐等工作。
宣传员
负责理论学习、宣传教育和意识形态工作。制定党员学习计划,组织党员开展政治理论学习、党课学习;掌握党员群众思想动态;围绕中心工作宣传政策、选树先进典型;管理宣传阵地,做好思想引导与信息报送;配合开展群团文化活动。
纪检员
负责党风党纪教育和日常监督。组织党规党纪学习、警示教育;监督党员遵守党纪国法、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;及时对苗头性问题提醒谈话;受理党员群众检举控告、党员申诉;协助核查党员违纪线索,做好受处分党员教育管理,定期上报党风廉政情况。